泛相殊体泛相—单体泛相单体泛相〓现象界(感觉)
(智觉)
柏氏所没有意识到的是,这个解释(作为)语言、命题和认知(智能)的一多体系,恰恰也就是宇宙及万有本身的泛演化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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柏拉图将人的意识界分为四层:
1.感触(意见/印象/信念/相信/认为)
2.知识(被动的规定,经验主义)
3.智性(能动的组织化的智性,有创生新秩序新概念的能力,包括判断力及实践理性) 4.理性(从属于绝对智灵、绝对理性的智慧,所谓大智者慧)。
[经验,相对抽象(数学、数理),绝对抽象(哲理)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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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误解“相”是超越的——说“相”是和具体事物分离存在的,即哲学史上著名的“分离问题”。西方多数研究柏拉图的学者认为他的“相”是和具体事物分离存在的。但是柏拉图自己,除了他曾经将“相”说成事物的原型外,没有根据可以说他将“相”说成和事物分离存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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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善”。
在古汉语中,孔子之所谓“仁”,实际是“善”字的同源语。(“五四”以来现代哲学家对“仁”的解释都是误解。)仁就是善。善就是好。好人好事就是善。善人就是好人。就是可爱的人(仁/爱)。
因此,“善”本身是一个功利性的概念。是一种评价,因此也是一种价值观。“好”有两层涵义。一层是功利性的肯定意义,好事,有利之事。好人,利人之人,另一层是超越直接功利的抽象道德意义,在此意义上之好,即“善”。
宇宙的目的,是至善。至善就是有利于一切事物的至高无上的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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柏拉图首先将字母符号应用于处理逻辑问题。
A-B-C(对立种,分离关系)
a+b+c(相容种,结合关系)
A±B±C(矛盾关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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柏拉图创立了逻辑意义的二分法。
A:a/┐a
二分法即逻辑矛盾划分之根据,即类之自我异化,自我分化。由类之自我异化之矛盾,转化为对立性范畴之分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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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柏拉图的逻辑分析中,蕴涵了后日康德所谓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的分类。(智者篇/哲人篇)
柏拉图在讨论主词与述词的关系时已注意到这种区别。例如关于人性。
1.分析判断。
人是动物。人是(一种)哺乳动物。柏拉图反对巴门尼德的同一性陈述,即认为只能说白马是白马,白马非马。他首先提出了“同义反复”。
人从属于动物,这两个语词具有互述关系。因为动物的属性也从属于人(动物这个概念/词是抽象于包括人在内的各种动物)。所以是从‘人“的语词中析离出的。动物性是人的固有属性。
2.综合判断。
人(是)坐着,人(是)跑着。
这些述词是综合的。用康德说法,即取之于经验的。其意义不是自明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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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问题是讨论“人是善”。“善”性并不是“人”的动物性定义的一部分,“人”和“善”性是否能结合?“善”能不能是“人”的述词。如果只是两个词的结合,不问它的客观有效性,便不发生这种述词是不是可能的问题,因为一切词和一切词都是可以结合的。
但如果结合的词没有客观有效性,那就不过是空洞的语句。要使这种结合在实在世界中表示某种东西,便要看在“存在”领域中,表词所指的东西和主词所指的东西是不是能结合。
柏拉图在《哲人篇》中以“人坐”和“人飞”为例:“人”和“坐”可以联结,是客观有效的。而“人”和“飞”二词却不能结合。所以,“人是善”这样的述词是否可能,就看在“存在”领域中“人”和“善”是不是能结合?能够结合,即也有客观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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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若“人是善”这一类型的述词可能,“人是恶”也可能,“人是白”、“人是黑”这种类型的述词全可能。
“人”是最低的“属”,善、恶、黑、白等不是“人”的定义的组成因子,但它们可以和“人”结合。这种结合可以是复杂的,如人—善—白,人—善—黑,人—恶—白……范围可以扩大,变得很复杂。如果将一切可能的述词都加上去,结果就是个别的人——苏格拉底。所以,最小eidos和其它“存在”结合而成的集体,便成为个体。这是解决“个体化原则”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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